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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會計審計法規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9 審計機關決定剔除、繳還或賠償之案件,應通知該負責機關之長官限期追繳;逾期,該負責機關長官應即移 送法院強制執行。上述負責機關之長官,倘若違反而延誤追繳,致公款遭受損失者,應負損害賠償之責, 此時,應由下列何類機關依法追訴?
(A)該管審計機關
(B)該負責機關之上級主管機關
(C)該負責機關之上級公庫、公有營業或公有事業主管機關
(D)公庫、公有營業或公有事業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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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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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飛矢 高三下 (2015/01/06)
審計法第78條:審計機關決定剔除、繳還或賠償之案件,應通知該負責機關之長官限期追繳,並通知公庫、公有營業或公有事業主管機關;逾期,該負責機關長官即應移送法院強制執行;追.....看完整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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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三下 (2014/12/29)
審計法第78條

49 審計機關決定剔除、繳還或賠償之案件,應通知該負責機關之長官限期追繳;逾期,..-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