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 根據丁波特(Tiebout)的理論,如果將地方政府所課徵的財產稅視為使用費時,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財產所有主負擔租稅
(B)租借使用財產的人負擔租稅
(C)財產稅沒有租稅歸宿分析的問題
(D)財產稅會產生超額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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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1), B(133), C(174), D(22), E(0) #250240

詳解 (共 6 筆)

#1195168
在使用費的觀點下,財產稅符合受益原則,亦不視為租稅,故沒有租稅歸宿分析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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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7365

在丁坡的模型中,財產稅是取得公共勞務的成本,且每個人剛好可獲得他所需要的勞務水準。

因此財產稅並不是一種稅,而是比較像對公共勞務的使用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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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595
題目說 把財產稅視為使用費
那 使用財產的人負擔稅
不就等同 使用者付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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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1677
請問:有沒有人和我一樣覺得這題怪怪的?如果將地方政府所課徵的財產稅視為使用費時,那麼(A)基於租稅資本化的結果,財產稅率和房價呈負相關,[財產所有主負擔租稅]應該是沒錯的。(B)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租借使用財產的人負擔租稅],好像也沒什麼不對啊!(C)在丁波模型中,財產稅的本質並非租稅,而是一種價格,所以[財產稅沒有租稅歸宿分析的問題 ] (D)即然不是租稅,而是一種價格,財產稅“不會“產生超額負擔。所以這一題是不是要選”錯誤"的啊? 還是我的觀念哪裡弄錯了?有哪位高手能幫忙解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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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98954
無法理解「財產稅視為使用費」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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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9296

請問有人可以說明一下嗎?

B選項錯在哪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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