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 臺灣地區甲公司買下有線電視某一時段,專門介紹大陸地區女子與臺灣地區男子結婚,請問甲公司之行為,目前相關法令規定為何?
(A)兩岸條例已開放得為廣告
(B)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C)不得為之
(D)非登記有案的婚姻仲介所,方不得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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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 B(8), C(34), D(14), E(0) #1018079

詳解 (共 1 筆)

#4551761
依大陸地區物品勞務服務在臺灣地區從事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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