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 醫事人員人事條例第 7 條第 2 項規定,取得師(一)級醫事人員任用資格,應具備之學歷、經歷及專業訓
練,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在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相關醫事之研究所獲得博士學位後,實際從事相關專業工作 7 年以上
(B)在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相關醫事之研究所獲得碩士學位後,實際從事相關專業工作 9 年以上
(C)在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相關醫事系組畢業獲得學士學位後,實際從事相關專業工作 11 年以上
(D)在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專科學校相關醫事科畢業後,實際從事相關專業工作 13 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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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