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 「勞工保險條例」有關勞工保險保險費之負擔計算,下列何者正確?
(甲)在職勞工,年逾六十五歲繼續工作者,職業災害保險費全部由投保單位負擔
(乙)受僱於僱用五人以上公司之員工,其普通事故保險費由被保險人負擔20%,投保單位
負擔70%,其餘10%,由中央政府補助
(丙)派遣出國考察、研習或提供服務者,其保險費由被保險人負擔80%,其餘20%,由
中央政府補助
(丁)在職勞工應徵召服兵役者,其普通事故保險費由被保險人負擔60%,其餘40%,由
中央政府補助
(A) 甲、乙
(B) 乙、丙
(C) 丙、丁
(D) 甲、丁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勞工保險條例第15條: 勞工保險保險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