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 保險公司簽發一份二十年限繳終身壽險保單給 30 歲的韓先生,保額 100 萬元,
年繳保費 9,000 元,保單包含年齡誤報條款及不可抗辯條款。韓先生於 40 歲時
車禍身故,受益人申請身故理賠時,保險公司發現韓先生真實的簽單年齡應該
是 31 歲,若投保 100 萬元普通壽險其應繳保費為 10,000 元。有關保險理賠之
處理,下列何者正確?
(A) 依據不可抗辯條款理賠,因為已經超過二年的抗辯期間,保險公司不得抗
辯,以 100 萬保險金額扣除繳交保費差額並加計利息之餘額,給付給受益人。
(B) 依據不可抗辯條款理賠,因為已經超過二年的抗辯期間,保險公司不得抗
辯,理賠 100 萬給受益人。
(C) 依據年齡誤報條款理賠,依所繳保費比例調降身故保險金為 90 萬元。
(D) 依據年齡誤報條款理賠,以 100 萬保險金額扣除繳交保費差額並加計利息
之餘額,給付給受益人。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由於不可抗辯條款不適用於年齡的錯誤,在抗...
未解鎖
(C) 依據年齡誤報條款理賠,依所繳保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