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 有關「零用金」作業程序之敘述,下列何者有誤?
(A)零用金之付後,出納管理人員應將支出憑證予以編號加蓋付訖及日期章,隨時逐筆登入零用金備查簿
(B)年度開始,各機關之出納管理單位,應參酌實際情形,在國庫主管機關或權責單位核定零用金額度內,簽會「會計單位」,並奉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核准後提取支用
(C)各業務承辦單位因業務需求,得經單位主管及主辦出納或其授權人核准,向出納管理人員借款備付,應自借款當日起算1週內檢附支出憑證
(D)會計年度終了時,應依規定辦理零用金之結轉或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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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8), B(98), C(954), D(27), E(0) #3209994
統計: A(28), B(98), C(954), D(27), E(0) #3209994
詳解 (共 3 筆)
#6306653
49. 有關「零用金」作業程序之敘述,下列何者有誤?
(A) 零用金之付後,出納管理人員應將支出憑證予以編號加蓋付訖及日期章,隨時逐筆登入零用金備查簿
(B) 年度開始,各機關之出納管理單位,應參酌實際情形,在國庫主管機關或權責單位核定零用金額度內,簽會「會計單位」,並奉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核准後提取支用
(C) 各業務承辦單位因業務需求,得經單位主管及主辦出納或其授權人核准,向出納管理人員借款備付,應自借款當日起算1週內檢附支出憑證 三日內
(D) 會計年度終了時,應依規定辦理零用金之結轉或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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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業務承辦單位因業務需要,得經其單位主管及主辦出納或其授權人核准,向出納管理人員借款備付,惟應自借款當日起算三日內檢附支出憑證辦理核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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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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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主管及主辦出納或其授權人核准」的問題
- 核准權限應明確區分
- 零用金的借支與審核通常涉及不同層級的核准權責,一般來說,核准權限應由單位主管或更高層級的財務主管核准,而非主辦出納。
- 主辦出納或授權人通常負責管理與執行付款作業,而非核准借支,這樣才能符合內部控制原則,避免內外勾結的風險。
- 建議修改:「應經單位主管核准,並由主辦出納或授權人辦理支付」。
- 核准權限應明確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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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自借款當日起算1週內檢附支出憑證」的問題
- 憑證提交期限應與財務規定一致
- 財務管理上,零用金的核銷期限通常會根據內部會計政策規範,可能是 3日內、7日內或月底結清,但不一定固定為「1週內」。
- 若企業或機關的內部財務規章有不同的規範,應遵循內部管理制度,而非任意設定「1週內」。
- 建議修改:「應依內部財務規範於規定期限內檢附支出憑證,辦理核銷」。
- 憑證提交期限應與財務規定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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