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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7 甲向乙訂貨若干,乙遲延交貨,因未定履行期限,經甲定相當期限催告乙交貨,而乙於期限內仍不履行時,甲得行使下列何項權利?
(A)撤銷權
(B)解除權
(C)抗辯權
(D)瑕疵擔保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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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最佳解!
T.X. 高三下 (2013/11/17)
民法254條   契約當事人之一方遲延給付者,他方當事人得定.....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14F
加油! 再加油!! 逆轉勝 研一下 (2018/04/21)

撤銷=>撤銷「原因」發生在法律關係發生「」或發生「」,消滅「已生」法律效力之行為,撤銷後,法律行為溯及既往失效

解除=>解除原因發生在法律關係發生「」,消滅「已生」法律效力之行為,解除後,法律行為溯及既往失效

撤回=>「尚未」生效法律效力的行為,「防止」其效力發生所為之意思表示。

依題意知,契約成立(訂貨)之後,契約當事人之一方遲延給付者,他方當事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其履行,如於期限內不履行時(意指解除「原因」發生在法律關係發生「),得解除其契約

15F
孤燈人 高二下 (2019/05/26)

2

5

5

16F
villa3638 小一上 (2021/10/30)

十樓有誤,請更正

解除:已經發生

撤銷:未發生

37 甲向乙訂貨若干,乙遲延交貨,因未定履行期限,經甲定相當期限催告乙交貨,而乙..-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