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依照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對於總統、副總統提出彈劾案者,係由下列何者機關提..-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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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Ligi Chang 研一上 (2021/02/09)
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 立法院對於總統、副總統之彈劾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提 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決議,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不適用 憲法第九十條、第一百條及增修條文第七條第一項有關規定 立法院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一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