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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44 依照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對於總統、副總統提出彈劾案者,係由下列何者機關提出?
(A)司法院大法官會議
(B)司法院
(C)監察院
(D)立法院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胡敏雄 大一下 (2014/11/29)
也是立法院差別是:    罷免>>立法院提出,公民複決   .....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3F
最後階段 高一下 (2014/11/30)
謝謝你^^
4F
Ligi Chang 研一上 (2021/02/09)

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
三分之二之同意後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
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

立法院對於總統、副總統之彈劾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提

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決議,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不適用

憲法第九十條、第一百條及增修條文第七條第一項有關規定

立法院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一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44 依照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對於總統、副總統提出彈劾案者,係由下列何者機關提..-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