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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 甲(住所地:桃園縣)、乙(住所地:基隆市)因二人共有的 L 地(座落新竹縣)發生爭執,甲欲起訴請求分割,二人亦合意由臺北地方法院裁判分割 L 地。下列何法院對甲的請求分割 L 地事件有管轄權? ①桃園地方法院;②基隆地方法院;③新竹地方法院;④臺北地方法院。
(A)②③④
(B)③④
(C)③
(D)①②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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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最佳解!
liper1015 小四下 (2014/04/26)
本題為專屬管轄,排除合意管轄之適.....看完整詳解
3F
松岡洋子 大一下 (2016/06/22)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六條:(前一小段句略。),於本法定有專屬管轄之訴訟,不適用之。
4F
a1357962tw 國三下 (2020/12/30)
當事人得以合意定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以關於由一定法律關係而生之訴訟
為限。
前項合意,應以文書證之。
被告不抗辯法院無管轄權,而為本案之言詞辯論者,以其法院為有管轄權
之法院。
前二條之規定,於本法定有專屬管轄之訴訟,不適用之。
5F
きんじょうすい 高三上 (2022/01/29)

1 甲住所地桃園市、乙住所地基隆市因二人共有新竹市的 L 地發生爭執,甲欲起訴請求分割,二人亦合意由臺北地方法院裁判分割 L 地。

何法院對甲的請求分割 L 地事件有管轄權?③新竹地方法院

1 甲(住所地:桃園縣)、乙(住所地:基隆市)因二人共有的 L 地(座落新竹縣)..-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