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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易人壽保險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9 甲為要保人,以乙為被保險人,向中華郵政投保簡易人壽保險,下列何者不能成立保險契約?
(A) 乙是甲的父母
(B)乙是甲的生活費提供者
(C)乙是甲的債務人
(D)乙是甲的主治醫師


答案:D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Pollyanne 國三上 (2015/08/27)
人身保險之保險利益,依保險法第十六條採列舉方式,規定:「要保人對於下列各人之生命或身體有保險利.....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5F
Pollyanne 國三上 (2015/08/27)

債權人可以自己為要保人,以債務人為被保險人投保,但如以債權人為被保險人,而以債務人為要保人時,則沒有保險利益,因為債權人死亡對債務人來說,並沒有任何損失可言。以債權債務身份投保時,保險公司不會接受保險金額超過債權金額。
7F
一定要考上!!!!!!!! 大三上 (2017/12/04)

要保人和被保險人要有利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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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甲為要保人,以乙為被保險人,向中華郵政投保簡易人壽保險,下列何者不能成立保..-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