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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4 刑法第 140 條第 1 項規定「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或對於其依法執行之職務公然侮辱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百元以下罰金。」該規定不具有下列何種性質?
(A)身分犯
(B)行為犯
(C)危險犯
(D)故意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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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困難
最佳解!
Ya Ya Chou 大三上 (2013/11/12)
(A)不需要有特定身分人  只要是路人甲 符合成立要件  即為犯罪(X)(B)有行為 即成立犯罪 不需要有結果發生(O)(C)為危險犯中之具體危險犯(O)(D)有故意始成立(O)P3-27身分犯(特別犯):指某犯罪必須具備某種身分或其他特定關係之人,始可能實施                            分為     純正身分犯  如:收賄罪.偽證罪.洩漏業務上秘密罪                                      及 不純正身分犯  如:殺害直系血親尊.....看完整詳解
20F
蔡雅玲-已考上 小一下 (2022/10/01)
我是想說對方也必須身份是公務員才會構成此罪,就選了危險犯?
21F
@(司法警察正取) 大三上 (2023/07/18)

普通公然侮辱貌似非危險犯
64b6209e0ab84.jpg

22F
BB 大二下 (2024/03/15)
引用最佳解對於危險犯解釋的部分內容:
危險犯 : 指行為只須對於不法構成要件所要保護之法益或客體造成危險結果,即可成立之犯罪

其中提及法益客體,並不一定只能是對人身體有立即危害,或對公眾產生危害的危險行為,危險犯也包含對法律所想保護的重要利益產生危害。

那這樣我理解了

34 刑法第 140 條第 1 項規定「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或對於..-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