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第15條 第一項
營業人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不論有無銷售額,應以每二月為一期
14.營業人除稅法另有規定外,應以多久為一期,於次期開始十五日內,向主管稽徵機關..-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