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下列那一種命令,在我國現行法中係由憲法(含憲法增修條文)所直接明文承認,並詳細規定者?
(A)法規命令
(B)職權命令
(C)緊急命令
(D)特別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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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42), B(74), C(8370), D(67), E(0) #159955
統計: A(842), B(74), C(8370), D(67), E(0) #159955
詳解 (共 8 筆)
#680434
緊急命令可取代法律 高一點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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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0638
「命令」分成四種:緊急命令、法規命令、行政規則及特別規則。
其中,緊急命令的存在是,在憲法43條、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4條皆有提及,並對其有相關詳細規定。除緊急命令外,其他的命令(法規命令、行政規則、特別規則)皆未見有詳細規定列於憲法或憲法增修條文中,故本題選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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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4161
緊急命令他的本質也是命令,不過他可以拘束法律,因為他的背後的老大是憲法。
不過,緊急命令能不要使用就盡量不要使用,因為他會破壞憲政體制,最近一次使用是921大地震,李登輝總統就使用了緊急命令,後來也衍伸出了大法官釋字第54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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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0825
考點在於「憲法(含憲法增修條文)所直接明文承認,並詳細規定者」
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三項:「
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
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不受憲法第四十三條之限
制。但須於發布命令後十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
急命令立即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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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5071
緊急命令緊急命令緊急命令緊急命令緊急命令緊急命令緊急命令緊急命令緊急命令緊急命令緊急命令緊急命令緊急命令緊急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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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609
法規命令沒有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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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1295
緊急命令有明文法條?法規命令為什麼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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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6065
這題連憲法那科都不一定會考出來。太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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