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依司法院釋字第 756 號解釋意旨,關於受刑人之秘密通訊自由,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受刑人就通訊有無及內容等事項,有不受國家及他人任意侵擾之權利
(B)為維護人性尊嚴,秘密通訊自由乃憲法保障表現自由之具體態樣之一
(C)監獄長官檢查受刑人書信有無夾帶違禁品,即侵害通訊內容之秘密性
(D)監獄長官不得閱讀受刑人書信之內容,始足以確保通訊內容之秘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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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 B(10), C(0), D(3), E(0) #3992884
統計: A(6), B(10), C(0), D(3), E(0) #3992884
詳解 (共 3 筆)
#7511630
秘密通訊自由為憲法第12條基本權,受刑人仍受保障,其通訊有無、對象、時間、方式及內容均不得任意侵擾。檢查有無違禁品不當然侵害內容秘密;但一概閱讀書信內容則過度限制秘密通訊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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