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移民法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已刪除】5 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之規定,下列有關對於外國人收容與強制驅逐出國之敘述,何者有誤?

(A)外國人逾期停留、居留,非予收容,顯難強制驅逐出國者,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得暫予收容

(B)外國人之收容以60日為限,收容期間屆滿,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在事實上認有繼續收容之必要,原則上得延長收容30日,以1次為限

(C)受收容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法定代理人、兄弟姊妹,得於7日內向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提出收容異議

(D)受收容人無法遣送或經認定無暫予收容之必要時,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得限定其住居所或附加其他條件後,廢止收容處分


答案:A,B,C,D
難度: 非常困難
最佳解!
Cing Lin 高三上 (2012/03/27)
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 三十八 條   外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非予收容,顯難強制驅逐出國者,入出國及移民署得暫予收容: 一、受驅逐出國處分或限令七日內出國仍未離境。 二、未經許可入國。 三、逾期停留、居留。 四、受外國政府通緝。 前項收容以六十日為限,收容期間屆滿,入出國及移民署在事實上認有繼續收容之必要,得延長收容六.....看完整詳解
11F
【站僕】摩檸Morning 國三下 (2016/08/07)
原本答案為B,C,修改為A,B,C,D
12F
雷慕莎 大三下 (2016/10/26)

阿摩大大:如同9樓所言,因為修法後 選項皆錯,建議刪除。

               謝謝~

13F
Yong Cheng Hu (2017/03/08)

其實也不用刪除啦 讓大家有機會看法條不是很好嗎?

【已刪除】5 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之規定,下列有關對於外國人收容與強制驅逐出國之敘..-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