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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題庫下載題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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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67 條,被繼承人在臺灣地區之遺產,由大陸地區人民依法繼承者, 其所得財產總額,每人不得逾新臺幣多少?
(A)新臺幣 1 百萬元
(B)新臺幣 2 百萬元
(C)新臺幣 5 百萬元
(D)新臺幣 1 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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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i-Ju Chuang 小一上 (2018/06/30)
第67條(遺產繼承總額之規定及限制)  被繼承人在臺灣地區之遺產,由大陸地區人民依法繼承者,其所得財產總額,每人不得逾新臺幣二百.....看完整詳解
2F
大一上 (2024/04/14)
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67 條,被繼承人在臺灣地區之遺產,由大陸地區人民依法繼承者, 其所得財產總額,每人不得逾新臺幣多少?
(A) 新臺幣 1 百萬元
(B) 新臺幣 2 百萬元
(C) 新臺幣 5 百萬元
(D) 新臺幣 1 千萬元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67條第1項
被繼承人在臺灣地區之遺產,由大陸地區人民依法繼承者,其所得財產總額,每人不得逾新臺幣二百萬元。超過部分,歸屬臺灣地區同為繼承之人;臺灣地區無同為繼承之人者,歸屬臺灣地區後順序之繼承人;臺灣地區無繼承人者,歸屬國庫。

5 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67 條,被繼承人在臺灣地區之遺產,由大..-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