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有關青少年事件處理法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少年若因案件被裁定感化教育時,期限最長為六年
(B)少年管訓事件的處分,包括:訓誡、保護管束與有期徒刑
(C)「少年」是指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的人
(D)針對少年的案件,原則上交由簡易法庭審理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16), B(299), C(3887), D(151), E(0) #392166
統計: A(316), B(299), C(3887), D(151), E(0) #392166
詳解 (共 10 筆)
#530560
(A)少年若因案件被裁定感化教育時,期限最長為3年
(B)少年管訓事件的處分,包括:訓誡、保護管束與感化教育
(D)針對少年的案件,原則上交由少年法庭審理
243
2
#3036311
☯有關青少年事件處理法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C)「少年」是指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的人 ✔
(A)少年若因案件被裁定感化教育時,期限最長為3年六年
☀【感化教育】➡少年法院裁令少年進入感化處所(桃園、彰化少年輔育院)接受感化教育,不得逾【3年↓】,是「最重的保護處分」。
(B)少年管訓事件的處分,包括:訓誡(最輕的保護處分)、保護管束、感化教育(最重的保護處分)與有期徒刑 ➡判處有期徒刑,屬於少年刑事案。
☀【訓誡】➡ 由「少年法庭的法官」執行,是「最輕的保護處分」。
☀【保護管束(少年觀護制度)】➡ 由「少年保護官」掌理,不得逾【3年↓】。
(D)針對少年的案件,原則上交由少年法庭審理簡易法庭審理
62
0
#2244031
少事法53:保護管束與感化教育之執行,其期間均不得逾三年。
少事法42:保護處分
一、訓誡,並得予以假日生活輔導。
二、交付保護管束並得命為勞動服務。
三、交付安置於適當之福利或教養機構輔導。
四、令入感化教育處所施以感化教育。
少事法2:少年→十二歲以上十八歲未滿之人。
----------------------------------------------------
兒少法2:
兒童及少年→未滿十八歲之人;
兒童→未滿十二歲之人;
少年→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
---------------------------------------------------
勞基法44:童工→十五歲以上未滿十六歲。
42
0
#770849
第 二 節 保護處分之執行
訓誡 保護管束 交付安置輔導及施以感化教育
保護管束與感化教育之執行,其期間均不得逾三年。
保護管束與感化教育之執行,其期間均不得逾三年。
16
0
#530260
(A)少年事件處理法第53條保護管束與感化教育之執行,其期間均不得逾3年
14
0
#747778
有期徒刑是少年刑事案件的範圍
9
0
#1124863
少年管訓事件
少年刑事事件
8
0
#721240
12~18y
7
0
#757904
(A) 少事法第53條
(B) 少年保護處分只有訓誡和保護管束,無有期徒刑
(C) 少事法第 2 條
(D) 少事法第14條
5
1
#5126681
少年事件處理法(民國 69 年 07 月 04 日修正)
第 1 條
少年管訓處分及少年刑事案件之處理,依本法之規定;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
現行條文
少年事件處理法(民國 108 年 06 月 19 日修正)英
第 1-1 條
少年保護事件及少年刑事案件之處理,依本法之規定;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
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