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十四條
汽車行車執照、拖車使用證每三年換發一次,機車行車執照每二年換發一次,但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起,下列車輛之證照免申請換發:
一、校車、幼童專用車及救護車以外之自用汽車行車執照。
二、機車行車執照。
三、自用拖車使用證。
5 汽車行車執照、拖車使用證每幾年換發一次? (A) 每6 年 (B) 每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