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違反「消防法」第九條有關檢修設備之規定,經通知限期改善,逾期不改善者,處其管理權人新台幣多
少罰鍰?
(A) 3000 元以上 15000 元以下
(B) 6000 元以上 30000 元以下
(C) 10000 元以上 50000 元以下
(D) 20000 元以上 100000 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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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1), B(199), C(598), D(226), E(0) #1019335
統計: A(111), B(199), C(598), D(226), E(0) #1019335
詳解 (共 5 筆)
#2254930
第38條(罰則)
違反第七條第一項規定從事消防安全設備之設計、監造、裝置或檢修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違反第九條第一項規定者,處其管理權人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
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未依第九條第二項所定辦法中有關定期檢修項目、方式、基準、期限之規定檢修消防安全設備或為消防安全設備不實檢修報告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必要時,並得予以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止執行業務或停業之處分。
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違反第九條第三項所定辦法中有關執行業務之規範、消防設備師(士)之僱用、異動、訓練、業務相關文件之備置、保存年限、各類書表陳報之規定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並得予以三十日以下之停業處分或廢止其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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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8日修正
答案應為 (D)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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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5768
個人看法:
依題目意思是要考 消防法第9條第一項吧,對應的罰則為第38條第二項,罰1萬~5萬
若是要考第38條第三項,則題目可以直接寫開罰,不用寫"經通知限期改善,逾期不改善者" 這段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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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5372
應該無解
第38條第二項
違反第九條第一項規定者,處其管理權人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
先罰款在限期改善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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