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關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不實表達之評估,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考量未偵出不實表達可能存在之風險後,同一科目之不實表達互抵可能係屬適當
(B)當同一金額之收入高估重大不實表達與費用高估重大不實表達同時存在時,因其可互相抵銷,故財務報表整體並無 重大不實表達
(C)當分類不實表達超過用以評估其他不實表達之重大性時,查核人員不得作出就財務報表整體而言,該分類不實表達 非屬重大之結論
(D)當存在未更正之不實表達時,查核人員不得作出財務報表整體並無重大不實表達之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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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9), B(7), C(47), D(28), E(0) #591456

詳解 (共 2 筆)

#1391334
SASNo.52
(A)(B)第28條
(C)第29條
(D)舉例:現金少一元雖為未更正不實表達,但低於顯然微小之門檻,不用為此對財務報表整體做出有重大不實表達的結論。

第28條
若個別不實表達經判斷為重大,則其不太可能被其他不實表達所抵銷。
例如,若收入被重大高估,即使此不實表達對盈餘之影響完全被一相同金額之費用高估所抵銷,財務報表整體仍存在重大不實表達。
同一科目餘額或交易類別內之不實表達互抵可能係屬適當,惟查核人員於作出不實表達(即使不重大)互抵係屬適當之結論前,仍應考量未偵出不實表達可能存在之風險。
查核人員如對同一科目餘額或交易類別辨認出多筆不重大之不實表達,則可能須重新評估該科目餘額或交易類別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

第29條
對分類之不實表達是否重大之決定,涉及對質性因素(例如分類之不實表達對債務或其他契約條款之影響、對財務報表個別項目或小計之影響或對關鍵比率之影響)之評估。
在某些情況下,即使分類之不實表達超過用以評估其他不實表達之重大性,查核人員仍可能作出就財務報表整體而言該項分類之不實表達非屬重大之結論。
例如,當資產負債表項目間之分類不實表達與資產負債表相關項目比較金額不大,且不影響損益表或其他關鍵比率時,該分類不實表達對財務報表整體而言可能非屬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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