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中華民國憲法第八十一條關於法官「非受刑事或懲戒處分,或禁治產之宣告,不得免職。 非依法律,不得停職、轉任或減俸」的規定,主要在維護下列何項憲政精神?
(A)文官中 立
(B)罪刑法定
(C)依法施政
(D)司法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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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 B(19), C(6), D(72), E(0) #446064

詳解 (共 2 筆)

#990487

憲法八十一條「法官為終身職,非受刑事或懲戒處分,或禁治產之宣告,不得免職。非依法律,不得停職、轉任或減俸。」
法官為終身職,此乃
法官地位保障,因法官為負責審判之核心人員,其身分若無良善保障,則執法必定瞻前顧後,以致司法獨立沒有辦法繼續維持或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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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194
答案跳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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