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特定人對特定人所承受的拘束,稱為:
(A)對世義務
(B)支配義務
(C)絕對義務
(D)對人義務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8), B(98), C(52), D(291), E(0) #711976

詳解 (共 2 筆)

#2662346

Michael Chu 大三下 (2012/08/15)   

絕對權(對世權)&相對權(對人權):權利之效力範圍為標準區分。

絕對權系以請求一般人不為一定行為為內容之權利,又稱為「對世權」,例如:物權、準物權、智慧財產權。

相對權,係以請求特定人為一定行為或不行為之權利,又稱為「對人權」,例如:債權。

12
0
#1002790
例如:債權
7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