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開會時遇有發言超出議題範圍之情事者,出席人員可依據下列哪一項議事規則,請求主席糾正?
(A)臨時動議
(B)散會動議
(C)權宜問題
(D)秩序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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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 B(1), C(74), D(354), E(0) #203737
統計: A(5), B(1), C(74), D(354), E(0) #203737
詳解 (共 2 筆)
#1160912
法規名稱: 會議規範 公布時間: 中華民國54年7月20日
議案進行中,得提出散會動議,如得可決,應即宣佈散會。散會時,未了之議案,應於下次會中繼續討論。
對於議場偶發之緊急事件,足以影響議場全體或個人權利者,得提出權宜問題。(例如:議場發生喧擾,妨礙出席人之聽覺,出席人得提請主席制止是。)
對於議題進行中發生之錯誤,或其他事件,足以破壞議事之秩序者,得提出秩序問題。(例如:發言超出議題範圍,出席人得請求主席糾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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