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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已刪除】5. 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規定,受僱者於其配偶分娩時,雇主應給予多少日之陪產假?
(A)一日
(B) 三曰
(C)五日
(D)視需要酌給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3F
Light 大四下 (2015/08/07)
第15條已修正--受僱者於其配偶分娩時,雇主應給予陪產假五日。
請修正答案為C


4F
【站僕】摩檸Morning 國三下 (2015/08/10)
原本答案為B,修改為C
5F
蔡小蔡 高一下 (2017/03/01)

性別工作平等法(民國 105 年 05 月 18 日修正

第 15 條

雇主於女性受僱者分娩前後,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八星期;妊娠三

個月以上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四星期;妊娠二個月以上未

滿三個月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一星期;妊娠未滿二個月流

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五日。

產假期間薪資之計算,依相關法令之規定。

受僱者經醫師診斷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照護或休養期間之請假及薪資

計算,依相關法令之規定。

受僱者妊娠期間,雇主應給予產檢假五日。

受僱者於其配偶分娩時,雇主應給予陪產假五日。

產檢假及陪產假期間,薪資照給。

【已刪除】5. 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規定,受僱者於其配偶分娩時,雇主應給予多少日..-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