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有關物品保管的注意事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未經驗收之物品,不得存放於..-阿摩線上測驗
1F 不動產經紀人 、地政士 / 大一下 (2020/12/04)
二十、物品保管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未經驗收之物品,不得存放於物品儲藏處所。 (二)消耗用品與非消耗品,應分別分類存儲。 (三)保管之物品應分類編號,其編號與標籤製作方法如下: 1.消耗用品編號,以簡明扼要為原則,包括機關名稱、分類 字軌及編定號數,並應與消耗用品收發分類帳編號目錄相 符。編號標籤,黏貼於分格儲藏之橫額上,物品本身不必 加蓋編號標誌。(格式如附件四) 2.非消耗品之編號方法與消耗用品同。但須註明採購日期, 視事實需要編號末尾增添一序數編號,編號標籤黏附於物 品本身。(格式如附件五) 3.物品編號標籤之質地須經久耐用,視事實需要,可以金屬 或塑膠製成。 (十)危險物品、藥品及化學品,應與普通物品...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