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所得稅法第37條第2項後段規定,營利事業經營外銷業務,除按銷貨貨價列支交際費外,並得在按當年度外銷結匯收入總額2%內,列支特別交際費。
50 依所得稅法規定,營利事業經營外銷業務,有關交際費之列支規定如何? (A)..-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