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 有關私立學校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私立學校不得強制學生參加任何宗教儀式或修習宗教課程,但宗教研修學院不在此限
(B)學校法人應於辦理法人登記後 3 年內,完成私立學校之籌設及立案
(C)學校法人之董事長、董事、監察人之配偶及其直系血親、姻親,不得擔任校長
(D)私立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合併設置之私立國民中小學得視實際需要增置校長 1 人
統計: A(74), B(106), C(358), D(194), E(0) #798570
詳解 (共 6 筆)
私立學校法
(A)第7條 私立學校不得強制學生參加任何宗教儀式或修習宗教課程。但宗教研修學院不在此限。
(B)第35條 學校法人應於辦理法人登記後三年內,完成私立學校之籌設及立案。
(C)第41條 學校法人之董事長、董事、監察人之配偶及其直系血親,不得擔任校長。
(D)第41條 私立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合併設置之私立國民中小學得視實際需要增置校長一人,並於學校組織規程中明定各該校長職掌、權責事項及對外代表學校之校長,報學校主管機關核定之,其資格依第一項規定。
(A) 私立學校不得強制學生參加任何宗教儀式或修習宗教課程,但宗教研修學院不在此限
私立學校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3 年 06 月 18 日
第 7 條
私立學校不得強制學生參加任何宗教儀式或修習宗教課程。但宗教研修學院不在此限。
※補充
教育基本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2 年 12 月 11 日
第 6 條
教育應本中立原則。
學校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從事宣傳或活動。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學校亦不得強迫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任何政治團體或活動。
公立學校不得為特定宗教信仰從事宣傳或活動。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公立學校亦不得強迫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任何宗教活動。
私立學校得辦理符合其設立宗旨或辦學屬性之特定宗教活動,並應尊重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之意願,不得因不參加而為歧視待遇。但宗教研修學院應依私立學校法之規定辦理。
類題
6.依私立學校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各級、各類私立學校之設立,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由學校財團法人申請之
(B) 私立學校不得強制學生參加任何宗教儀式或修習宗教課程。包含宗教研修學院
(C) 學校法人董事會,置董事 5 人至 21 人,並置董事長 1 人,由董事推選之
(D) 董事每屆任期為 3 年,連選得連任
初等/五等/佐級◆教育法規大意-104年 - 104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教育行政:教育法規大意#34545
答案:A
難度:適中
16.依據私立學校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學校法人在 2 個以上直轄市、縣(市)設立私立學校,以教育部為法人主管機關
(B) 董事相互間有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之關係者,不得超過董事總額三分之一
(C) 校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擔任所設私立學校承辦總務、會計、人事事項之職務
(D) 校長、專任教師之年齡,以不超過 70 歲為限
初等/五等/佐級◆教育法規大意-105年 - 105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教育行政:教育法規大意#58370
答案:D
難度:適中
23.依據公立專科以上學校校長教授副教授延長服務辦法之規定,教授、副教授延長服務期限,除依相關規定辦理外,並可至屆滿幾歲之當學期終了為止?
(A) 70
(B) 72
(C) 75
(D) 80
初等/五等/佐級◆教育法規大意-108年 - 108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五等_教育行政:教育法規大意#75662
答案:A
難度:簡單
48.依私立學校法及私立學校法施行細則,下列有關私立學校人事任用相關規定,何者正確?
(A) 學校法人之董事長、董事、監察人之配偶及其直系血親、直系血親之配偶,不得擔任校長
(B) 學校法人之董事長、董事、監察人之配偶及二等親以內血親、姻親,不得擔任所設立私立學校承辦總務、會計、人事事項之職務
(C) 私立學校承辦教務、學生事務(訓導)、總務事務主管人員及會計、人事主管人員之年齡,均以不超過 60 歲為原則
(D) 私立學校經學校主管機關評鑑辦理完善,績效卓著者,得自定遴選校長、專任教師之年齡,報經主管機關同意。但以不超過 75 歲為限
初等/五等/佐級◆教育法規大意-110年 - 110 初等考試_教育行政:教育法規大意#95412
答案:D
難度: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