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 民營鐵路機構列車駕駛人員之檢定業務,得委託其他機關、團體辦理之;受委託者之資格、條件、責任及監督等 事項之辦法,由何機關定之?
(A)行政院
(B)主管機關
(C)法務部
(D)地方政府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62), B(4613), C(14), D(38), E(0) #842399
統計: A(62), B(4613), C(14), D(38), E(0) #842399
詳解 (共 3 筆)
#1167876
| 第 34-1 條 | 民營鐵路列車駕駛人員未經交通部檢定合格並發給執照後,不得駕駛列車 。民營鐵路機構亦不得派任之。 前項列車駕駛人員檢定、執照核發及管理等事項之規則,由交通部定之。 第一項檢定業務,得委託機關、團體辦理之;受委託者之資格、條件、責 任及監督等事項之辦法,由交通部定之。 |
22
0
#5741188
111.06.22 條文修正
1.鐵路列車駕駛人員未經交通部鐵道局檢定合格並發給執照後,不得駕駛列車。鐵路機構亦不得派任之。
2.前項列車駕駛人員檢定、執照核發及管理等事項之規則,由主管機關定之。
3.第一項檢定業務,得委託其他機關(構)、團體辦理之;受委託者之資格、條件、責任及監督等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2.前項列車駕駛人員檢定、執照核發及管理等事項之規則,由主管機關定之。
3.第一項檢定業務,得委託其他機關(構)、團體辦理之;受委託者之資格、條件、責任及監督等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3
0
#5834900
鐵路法
修正日期:民國 111 年 06 月 22 日
第 34-1 條
鐵路列車駕駛人員未經交通部鐵道局檢定合格並發給執照後,不得駕駛列車。鐵路機構亦不得派任之。
前項列車駕駛人員檢定、執照核發及管理等事項之規則,由主管機關定之。
第一項檢定業務,得委託其他機關(構)、團體辦理之;受委託者之資格、條件、責任及監督等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