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 解釋下列那一個法律概念時,不須經價值判斷?
(A)法律條文所規定之「重大影響」
(B)法律條文所規定之「顯失公平」
(C)法律條文所規定之「夜間」
(D)法律條文所規定之「交易上認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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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10), B(214), C(9779), D(238), E(0) #1026624
統計: A(210), B(214), C(9779), D(238), E(0) #1026624
詳解 (共 6 筆)
#2635084
夜間就是夜間,沒有可以討論的空間
其餘三者都屬於有審酌判斷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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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96618
刑事訴訟法 第 100-3 條
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詢問犯罪嫌疑人,不得於夜間行之。但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經受詢問人明示同意者。
二、於夜間經拘提或逮捕到場而查驗其人有無錯誤者。
三、經檢察官或法官許可者。
四、有急迫之情形者。
犯罪嫌疑人請求立即詢問者,應即時為之。
稱夜間者,為日出前,日沒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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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7007
本題考不確定法律概念之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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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69251
夜間→事實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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