詮釋資料譯自英文「metadata」,其他的中文翻譯還包括:後設資料、元資料等;大陸地區則翻譯為元數據。 該詞根據字面意義是「有關資料的資料」(data about data),其中「meta」源自希臘字根,意義包括:變化、代替、超越於、在~之後、在~之間,及變質的過程等。「data」代表任何的資源,諸如數位影像、資料庫、圖書、博物館的藝術品、檔案館的檔案記錄、後設資料記錄、服務、實際地點、人、事件、概念等。詮釋資料此詞彙的使用起源於1960至1970年代的資料庫領域,1990年代由於網際網路的興起與應用,目前已被不同社群廣泛利用,因此也有各種定義,端視特定社群或使用情境而包含不同的意義。綜合而言,可以歸納詮釋資料是描述各種類資源(諸如人、時、事、地、物)的屬性(諸如內容特徵、情境特徵、結構特徵、各種功能需求、資料庫內的綱要),確保該資源在數位環境可以被人或機器充分利用、溝通與執行任務。
隨著詮釋資料的發展與應用層面的深廣度,陸續出現對不同角度與視野的類型區分。例如,早期的英國圖書資訊網路辦公室(UK Office for Library and Information Networking,簡稱UKOLN)將詮釋資料依格式的簡單至豐富性,區別為(1)全文索引,例如:搜索引擎;(2)簡單與結構化的綜合性格式,例如:都柏林核心集(Dublin Core,簡稱DC);(3)複雜與結構化的特定領域格式,例如:美國聯邦地理資料委員會(The Federal Geographic Data Committee,簡稱FGDC及機讀編目格式標準(MAchine-Readable Cataloging,簡稱MARC)等三大類。美國國會圖書館(Library of Congress,簡稱LC)就實務目的,將詮釋資料分為描述性、結構性及管理性等三大類型。就數位典藏的需求功能面,詮釋資料是一組結構化與標準化的背景資料,包括:描述性、結構性、管理性、保存性、技術性與使用性等六大類型,以及語義性、語法性與詞彙性三大屬性,用來描述每個數位典藏品的內涵與特徵,以便數位典藏品能夠在數位化環境或系統中,達到最佳化資源探索的效能,並能有效率而精準地被檢索、呈現、管理、控制與執行相關功能,且順利地與其他數位典藏品進行資源的互通與共享,最後還能達成數位典藏品的永久保存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