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 甲先透過網站的後門,侵入某政府機關網頁,再於其網頁上,植入從他人處購得之惡意電腦程式,只要一
般網友點選該政府機關網頁,就會下載該程式而使其電腦中毒。甲之行為不成立下列何罪?
(A)刑法第 358 條入侵電腦罪
(B)刑法第 359 條變更他人電磁紀錄罪
(C)刑法第 360 條干擾他人電腦設備罪
(D)刑法第 362 條製作惡意程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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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35), B(1281), C(633), D(2701), E(0) #2995187
統計: A(535), B(1281), C(633), D(2701), E(0) #2995187
詳解 (共 6 筆)
#5611987
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六十萬元以下罰金。
無故以電腦程式或其他電磁方式干擾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明確處罰散佈「電腦病毒」之規定
明確處罰散佈「電腦病毒」之規定
製作專供犯本章之罪之電腦程式,而供自己或他人犯本章之罪,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六十萬元以下罰金。(題目是它處購得非自己製作)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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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6200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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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8965
侵入358無故入侵
植入359變更他人電腦電磁紀錄
使網友點進去就中毒360干擾他人電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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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26183
361對公務機關的電腦犯之及362製作犯罪電腦程式犯之是非告訴喔^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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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84183
無製作惡意程式,行為人是購買惡意程式,沒有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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