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依主管機關規定,有關信託業督導、管理及業務人員之學識或經驗,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兼營信託業務之銀行,其董事及監察人至少各有二人具備信託專門學識或經驗
(B)業務人員曾於最近一年內參加信託公會或其認可之機構舉辦之信託業務訓練課程,累計十八小時以上,持有結業證書
(C)督導人員曾於最近一年內參加信託公會或其認可之機構舉辦之信託業高階主管研習課程累計三小時以上,持有結業證書
(D)管理人員曾於信託公會或其認可之機構教授信託相關課程十八小時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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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6), B(116), C(179), D(51), E(0) #658412
統計: A(26), B(116), C(179), D(51), E(0) #658412
詳解 (共 2 筆)
#1289640
第 12 條
信託業督導人員應符合下列信託專門學識或經驗之一:
一 曾於最近一年內參加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或其認可之金融專業訓練機
構舉辦之信託業高階主管研習課程,累計"六小時以上",持有結業證書
。
二 曾於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教授信託相關課程一年以上或於信託業商業
同業公會或其認可之金融專業訓練機構教授信託相關課程"三十小"時以
上。
三 參加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或其認可之金融專業訓練機構舉辦之信託業
務專業測驗,持有合格證書。
信託業督導人員,"每三年"應參加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或其認可之金融專業
訓練機構舉辦之信託業務相關課程"六小時以上"。
補:
信託業督導人員應符合下列信託專門學識或經驗之一:
一、曾於初任前一年內參加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以下簡稱同業公會)或
其認可之金融專業訓練機構舉辦之信託業高階主管研習課程,"累計三
小時以上",持有結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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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9639
第 13 條
信託業管理人員應符合下列信託專門學識或經驗之一:
一 曾參加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或其認可之金融專業訓練機構舉辦之信託
業務訓練課程,累計"十八小時"以上,持有結業證書。
二 符合前條第一項第二款或第三款之規定。
信託業管理人員,每三年應參加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或其認可之金融專業
訓練機構舉辦之信託業務相關課程"十八小時"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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