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2年 - 112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_職階人員甄試試題_專業職(二)內勤:郵政三法概要(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及金融科技知識#118532
年份:112年
科目:郵政三法大意 (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及金融科技知識
50.依簡易人壽保險法規定,有關保險契約效力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要保人得隨時向保險人聲明終止保險契約,其終止效力,不溯及既往
(B)保險契約停止效力後,要保人得於一年以內申請恢復契約效力
(C)經保險人同意恢復效力之保險契約,溯自繳清應繳保險費及其利息之日起恢復效力
(D)訂立保險契約或申請恢復保險契約效力時,要保人及被保險人對於保險人之書面詢問,應據實說明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第 14 條 保險契約停止效力後,要...
私人筆記 (共 2 筆)
未解鎖
簡易人壽保險法 第14條,兩年內可恢復 ...
未解鎖
答案:(B) 保險契約停止效力後,要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