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依郵務營業規章規定,收件人委託他人代領報值包裹及保價郵件,代領人之領取手續及應提示之證件、物品,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應交驗收件人委託書或印章,並由代領人出示其身分證明文件即可領取
(B)應交驗掛號郵件招領通知單,並由代領人簽名或蓋章領取
(C)應交驗掛號郵件招領通知單,並由代領人出示其身分證明文件即可領取
(D)應交驗掛號郵件招領通知單、收件人委託書,並由代領人出示其身分證明文件、簽名或蓋章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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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9), B(35), C(65), D(1070), E(0) #3822515

詳解 (共 1 筆)

#7315862

164條

依郵政法或
郵件處理規則規定
招領郵件之
領取手續
及應提示之
證件、物品
如下:
一、收件人
親自領取
各類掛號郵件者,
應交回
掛號郵件
招領通知單,
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並加蓋印章。
如未攜帶
印章者,
得簽署全名
代替蓋章,
其姓名與
羅馬拼音
並列登記者,
擇一簽署。

二、收件人
委託他人
代領
報值包裹及
保價郵件
以外之
掛號郵件者,
應交驗
掛號郵件招領
通知單、
收件人
委託書或
印章,
並由
代領人
出示其
身分證明文件、
簽名或
蓋章領取。

三、收件人
委託他人
代領
報值包裹
及保價郵件者,
應交驗
掛號郵件
招領通知單、
收件人
委託書,
並由
代領人
出示其身分證明文件,
簽名或
蓋章領取。
ㅤㅤ
四、投交
收件人親收之
國際
掛號函件
不得委託
他人代領。

五、收件人
或代領人
領取
招領之平常郵件,
憑郵件招領
通知單領取,
郵局於
必要時,
得請領取人
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前項
領取招領郵件,
得由
領取人
或郵局人員
於領件收據上,
抄錄
領取人
身分證明文件
名稱及字號。
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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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7918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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