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現行兩制合一的新人事制度要點不包括下列何者? (A)官等與職等並列 (B..-阿摩線上測驗
1F Denny 高三下 (2011/09/09)
現行官等職等併立制之要點: 1. 官等與職等併存: 現行人事制度係兼採原簡薦委制及職位分類制之官等及職等。依現行規定,公務人員依官等及職等任用,並將第一至第五職等配置於委任官等,第六至第九職等配置於薦任官等,第十及第十四職等配置於簡任官等,故之職等數目,分別為五個、四個及五個。 2. 一職務得跨列官等或二至三個職等: 職位分類制對於每一個職位,僅得列一個職等,以期職責分明。惟新人事制度實施時,為遷就簡薦委制職務跨列俸級較長之情況,係規定各機關組織法規所定之職 務,應就其工作職責及所需資格,依職等標準列入職務列等表,必要時,一職務得跨列二至三個職等,亦即每一職務以列一個職等為原則,列多個職等為...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