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 民法第1條規定,如果法律未規定,該如何解決紛爭?
(A)法律未規定,先由債務人決定
(B)法律未規定,先由債權人決定
(C)先依法理,無法理依習慣
(D)先依習慣,無習慣依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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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 B(2), C(56), D(88), E(0) #3673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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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3 筆)
#7111970
民法第1條規定,如果法律未規定,該如何解決紛爭?
(A) 法律未規定,先由債務人決定❌
(B) 法律未規定,先由債權人決定❌
(C) 先依法理,無法理依習慣❌
(D) 先依習慣,無習慣依法理✔️
- 根據《民法》第1條規定,法律未規定時,解決紛爭的順序如下:「「民事,法律所未規定者,依習慣;無習慣者,依法理。」
- 因此,正確的解決順序是:先依習慣,無習慣時才依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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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 1 條 (民事事件適用法規之法源順序) 民事,法律所未規定者,依習慣;無習慣者,依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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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1. 查民律草案第一條理由謂凡關於民事,應先依法律所規定,法律未規定者,依習慣、無習慣者,則依法理判斷之。 2. 法理者,乃推定社交上必應之處置,例如事親以孝及一切當然應遵守者皆是。 3. 法律中必規定其先後關係者,以凡屬民事,審判官不得藉口於法律無明文,將法律關係之爭議,拒絕不為判斷,故設本條以為補充民法之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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