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義的票據行為是指以發生、變更或消滅票據的權利義務關係為目的法律行為,包括出票、背書、塗改、禁止背書、付款、保證、承兌、參加承兌、劃線、保付等。
參加付款or 付款:為消滅票據債務,所以非票據行為
50. 以下何者並非一般學說、實務上所認為的「票據行為」?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