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下列有關發現古物的描述,何者符合文化資產保存法的規定?
(A)地下暴露地面之無主古物,概歸發見者所有
(B)發見人應即聯繫學術單位前來探勘採掘
(C)公私工程於施工中發見古物時,應即停止工程之進行
(D)工程因繼續採掘古物而致損失,不得請求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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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 B(106), C(727), D(13), E(0) #468232
統計: A(15), B(106), C(727), D(13), E(0) #468232
詳解 (共 2 筆)
#1662813
這題資料找好久= =......
文化資產保存法 (民國91年)→舊法,法條已全面更新找不到選項敘述的內容
第17條
埋藏地下、沉沒水中或由地下暴露地面之無主古物,概歸國家所有。
前項古物之發見人,應即報告當地警察機關轉報或逕報地方政府指定保管機構採掘收存;對發見人獎勵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對於珍貴稀有之古物,地方政府應函請教育部指定公立古物保管機構收存保管。
第18條
公私工程於施工中發見古物時,應即停止工程之進行,並依前條之規定處理。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時得繼續發掘古物,惟對於工程延誤或其他損失應酌予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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