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_儲備職員甄選試題_一般人員:會計學概要、票據法概要#127128
年份:114年
科目:銀行◆綜合科目(含會計學概要、票據法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銀行法)
51.甲簽發一紙票載金額為新臺幣 10 萬元之本票與乙,乙記載禁止轉讓字樣後,將該本票背書轉讓與丙,丙再背書轉讓與丁,丁再背書轉讓與戊。關於當事人間之法律關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丁、戊皆無法取得票據權利
(B)乙對丁、戊不負背書人責任
(C)丙、丁不負背書人責任
(D)背書人不得記載禁止轉讓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