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73年我國第一次制訂的「特殊教育法」,僅界定三類 :
一般智能 ,學術性向, 特殊才能。
特殊教育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8 年 04 月 24 日
民國七十三年政府公布「特殊教育法」,將藝術才能列為特殊才能優異類別中,所稱資賦優..-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