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97(糾正權、糾舉權、及彈劾權之行使)
Ⅰ監察院經各該委員會之審查及決議,得提出糾正案,移送行政院及其有關部會,促其注意改善。
Ⅱ監察院對於中央及地方公務人員,認為有失職或違法情事,得提出糾舉案或彈劾案,如涉及刑事,應移送法院辦理。
52.下列事項何者不屬於監察院之權限?(A)彈劾權(B)糾舉權(C)同意權(D)..-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