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4年 - 104 彰化銀行 新進人員甄試 一般行員(櫃檯組、外務組、原住民)專業科目:含會計學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銀行法概要及票據法概要#26591
年份:104年
科目:銀行◆綜合科目(含會計學概要、票據法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銀行法)
52.依銀行法之規定,銀行負責人及職員不得以任何名義,向存戶、借款人或其他顧客收受佣金、酬金或其他不當利益,
違反規定者,除其他法律有較重之處罰規定者,依其規定外,其罰則為何?
(A)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罰金
(B)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C)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D)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第 127- 1 條銀行違反第三十二條...
未解鎖
第 35 條銀行負責人及職員不得以任何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