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聘僱本國籍照顧服務員補助辦法 第 3 條
雇主聘僱照顧服務員,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發給補助金:
一、聘僱由各直轄市或縣 (市) 政府推介並開立推介證明之照顧服務員。
二、聘僱照顧服務員每二週工作時數達八十四小時,聘僱期間連續達一個月以上。
三、依勞動契約以金融機構轉帳方式發給工資。
聘僱期間依實際聘僱時間以三十日為一個月計算,其末月聘僱時間逾二十日而未滿三十日者,以一個月計算。
52.有關雇主聘僱本國籍照顧服務員補助辦法規定的敘述,下列何者不正確?(A)受過..-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