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關於《國家賠償法》公共設施之國家賠償責任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該公共設施不以專供公眾使用者為限
(B)不以故意或過失為要件
(C)損害須因公共設施設置或管理有欠缺所致
(D)公共設施須為國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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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7), B(45), C(16), D(99), E(0) #3244496
統計: A(37), B(45), C(16), D(99), E(0) #3244496
詳解 (共 4 筆)
#6323453
根據《國家賠償法》的規定,國家賠償責任的承擔並不限於國家所有的公共設施。公共設施包括但不限於國家所有,還可以是由地方政府或其他公共機構所擁有和管理的設施。國家或地方政府對於因公共設施設置或管理不當導致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但這些設施不必一定是國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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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08106
(A)該公共設施不以專供公眾使用者為限
正確,該法規定為由國家所有之公共設施包含自然公物(山、水等)。
(B) 不以故意或過失為要件
正確,故意或過失係當「公務員執法時造成人民損害」的要件,非公共設施的要件,當公務員執法故意或過失或怠於執法,國家可向公務員求償。
(C)損害須因公共設施設置或管理有欠缺所致
正確,若管理人已就設施進行告示,若為自然山水,得免罰;若為公共設施,得減輕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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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公共設施須為國家所有
錯誤,可能為國家或其他民間機關代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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