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的規定,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辦理位於原住民地區未達政府採購法公告金額之採購,應由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承包。但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無法承包者,不在此限。
但非原住民地區機關辦理之採購仍應遵照辦理
520. 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規定,各級位於原住民地區之政府機關、 公立學校..-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