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條、第40條第1項,及所得稅法第3條第1項、第71條第2項規定,小規模營業人免用統一發票,其營業稅每3個月開徵一次;不必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其營利事業所得稅,應由獨資資本主或合夥組織合夥人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1類規定列為營利所得,依所得稅法規定,課徵綜合所得稅。
27 小規模營業人免用統一發票,其營業稅幾個月開徵一次?又是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