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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4 下列何者不屬於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直轄市、縣(市)勞工主管機關為提供第33 條第2 項規定,應推動設立之機構?
(A)職業訓練機構
(B)就業服務機構
(C)庇護工場
(D)養護機構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1F
陳渺 小六下 (2013/12/30)

第三十五條 直轄市、縣(市)勞工主管機關為提供第三十三條第二項之職業訓練、就業服務及前條之庇護性就業服務,應推動設立下列機構:

一、職業訓練機構。

二、就業服務機構。

三、庇護工場。

前項各款機構得單獨或綜合設立。

第一項之私立職業訓練機構、就業服務機構、庇護工場,應向當地直轄市、縣(市)勞工主管機關申請設立許可,經發給許可證後,始得提供服務。

2F
Alpaca 高二上 (2021/04/05)

小小推論法:看到「勞工主管機關」表示主要跟就業有關,因此選項中D最不相關。(僅供參考

44 下列何者不屬於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直轄市、縣(市)勞工主管機關為提供第..-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