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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13 公務人員病故或意外死亡,依法給予其遺族年撫卹金多少年?
(A) 10 年
(B) 12 年
(C) 15 年
(D) 20 年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適中
5F
吳安 高一上 (2018/12/10)
第 55 條

公務人員於退撫新制實施前、後均有任職年資者,其撫卹年資應合併計算。但退撫新制實施前任職年資,最高採計三十年;退撫新制實施後任職年資,可連同併計;併計後不得超過四十年。

前項任職年資之取捨,應優先採計退撫新制實施後年資。

公務人員因公死亡者,依下列規定擬制撫卹金給與年資:

一、依第五十三條第二項第一款撫卹者,其任職未滿十五年者,以十五年計給撫卹金;其任職滿十五年而未滿二十五年者,以二十五年計給撫卹金;其任職滿二十五年而未滿三十五年者,以三十五年計給撫卹金。(冒險犯難)

二、依第五十三條第二項第二款至第五款規定撫卹者,其任職未滿十五年者,以十五年計給撫卹金;其任職滿十五年者,以實際任職年資計給撫卹金。(除了冒險犯難以外的因公死亡) >>> (撫恤金之加給不包括非因公死亡)

6F
吳安 高一上 (2018/12/20)

(第60條 祖父母 兄弟姊妹 不能領月撫慰金) 因公死亡或滿15年病故或意外死亡,祖父母 兄弟姊妹 發給一次撫卹金。

(第52條)自殺死亡比照病故或意外死亡認定。但因犯罪經判刑確定後,於免職處分 送達前自殺者,不予撫卹。 

7F
alice yu 小六下 (2022/06/16)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
55 條 
五、病故或意外死亡者,給與一百二十個月之月撫卹金。

13 公務人員病故或意外死亡,依法給予其遺族年撫卹金多少年? (A) 10 年..-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