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下列何種情形,得為一次記二大過處分? (A)曠職繼續達3 日者(B)曠職..-阿摩線上測驗
2F 司特正取4 大二下 (2020/02/23)
公務人員考績法第 12 條 各機關辦理公務人員平時考核及專案考績,分別依左列規定: 一、平時考核:獎勵分嘉獎、記功、記大功;懲處分申誡、記過、記大過 。於年終考績時,併計成績增減總分。平時考核獎懲得互相抵銷,無 獎懲抵銷而累積達二大過者,年終考績應列丁等。 二、專案考績,於有重大功過時行之;其獎懲依左列規定: (一) 一次記二大功者,晉本俸一級,並給與一個月俸給總額之獎金;已 達所敘職等本俸最高俸級或已敘年功俸級者,晉年功俸一級,並給 與一個月俸給總額之獎金;已敘至年功俸最高俸級者,給與二個月 俸給總額之獎金。但在同一年度內再因一次記二大功辦理專案考績 ... 查看完整內容 |
3F 最佳姐✨(國考跨職系五榜❤ 高二下 (2023/08/13)
(A) 曠職繼續達3 日者 ❌
(B) 曠職1 年累積達8 日者 ❌
(C) 破壞紀律,情節重大,有確實證據者 ✔️
(D) 涉及貪污案件,其行政責任尚非重大者 ❌ 公務人員考績法第12條第3項 查看完整內容 |